3.3.1 初始登记
机构用户操作员、个人用户,点击“初始登记”下的“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进入初始登记页面。
进入后出现如图3.3.1.1界面

图3.3.1.1 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初始登记页面
初始登记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录入填表人/基本信息
添加出质人信息
添加质权人信息
录入质押财产信息
预览登记信息
提交登记信息
录入填表人/基本信息
1.填表人名称、填表人住所由系统自动记录,与用户的注册信息一致。
2.选择担保类型,“存款单质押”、“仓单质押”、“提单质押”。
3.质押类型,即选择该笔登记为一般质押或是最高额质押。选择最高额质押时,需在质押财产信息中填写“最高债权额”。
4.登记期限,即登记信息在登记系统中对外公示的时间,在输入框中输入登记期限,以月为单位,范围为1个月至360个月。
5.填表人归档号,便于登记文件归档的编号,供填表人归档和保存登记信息之用。
添加出质人信息
添加初始登记的出质人信息。登记流程和登记信息项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添加抵押人信息”。
添加质权人信息
添加质权人信息,可点击“增加质权人”按钮,或使用快捷键“将填表人添加至质权人”。 登记流程和登记信息项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添加抵押权人信息”。
【注】请谨慎使用快捷键“将填表人添加至质权人”。当质权人是正在登记的用户时,可使用此快捷键;当质权人不是登记的用户,例如质权人为用户的下属分支机构,不可使用此快捷键,应点击“增加质权人”按钮,正确填写质权人信息。
录入质押财产信息
添加登记信息中的质押财产信息。
操作步骤:
1、向下滚动页面,进入增加质押财产信息页面。如图3.3.1.2所示。

图3.3.1.2 质押财产信息
2、在相应的输入框中输入所对应的主合同号码、债务履行期限、主合同金额、质押合同号码、质押财产价值、担保范围,上述信息都是选填项。 在质押财产描述框中最多可输入8000个字,该项为必填项。
3.上传财产要素详情,为选填项。系统提供模板下载、文件上传功能。要求为:仅可上传一个xls或xlsx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请勿修改要素模板表头!
操作步骤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上传财产要素详情”。
上传财产附件
上传的质押财产描述附件,如登记协议、发票清单等。上传的附件必须为JPG或PDF格式,总大小不能超过20M。
操作步骤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上传财产附件”。
预览
在登记正式提交前,预览功能可以帮助用户检查核对已录入的登记信息。在输入登记基本信息并保存后,可随时对登记信息进行浏览。操作步骤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预览”。
初始登记提交
向系统提交登记内容,登记成功后,系统为该笔初始登记生成唯一的登记证明编号和修改码,并生成可供下载的PDF格式的初始登记证明。操作步骤请参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业务登记-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