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81420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0日收到的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赣0429民初20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江西国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二、期限为2年,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7年11月17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