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90407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7日收到的康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3执7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设备(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5年6月3日至2027年6月2日),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等措施期限届满前30天向康平县人民法院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

查封由康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