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新华恒采色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01817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1日收到的新民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81执17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民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沈阳新华恒采色包装有限公司名下的44套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清单),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
查封由新民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