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91007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7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8执719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武鸣县锣圩镇建设街11号其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一批[详见他项权证武工商抵登字(2013)第13049号;武工商抵登字第14048号上的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7年9月24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质押、赠与、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他项权证武工商抵登字(2013)第13049号;武工商抵登字第14048号上的机器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武工商抵登字(2013)第13049号、武工商抵登字第1404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