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蜀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8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4执保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市蜀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MW-2500mm-30Q型号机器设备(附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抵押等相关法律手续。
三、查封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7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