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金枫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61230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82民初30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营口金枫业有限公司登记证明编号:32116581004114854924抵押财产为:23000吨玻璃砂、37800吨铸造砂、44200吨板材砂、45000吨硅石、25000吨细粉。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7年5月15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