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40700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9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渝01执17号之十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1执17号之十二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有并抵押的生产设备(城区管网长度492KM、乡镇管网长度63KM、DN150球阀35个、DN100球阀90个、DN80球阀205个、DN50球阀185个、DN110球阀55个、DN90球阀70个、DN63球阀115个、DN80调压箱274台、DN50调压箱298台、DN40调压箱318台、DN25调压箱466台、调压器160台、阀井4个、清平转供站1个、忠堡转供站1个、朝阳转供站1个、撬装调压柜3个、咸丰配气站1座)。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5年8月08日起至2027年8月07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