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宏河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3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黑01执34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宏河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二、上述续行查封机器设备的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