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亚泰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出具的“(2021)新40执保13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查封被申请人新疆亚泰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抵押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信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动产(详见抵押合同、动产抵押登记及抵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