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巨安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10205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0406执5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枣庄市巨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枣庄市巨安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面积为285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原动产抵押编号:20150018,现中登编号:20468393002542701948)的房产。
二、续查封期限自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20468393002542701948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0150018。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