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90200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1执7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原料设备12台,该设备存放在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院内。查封沥青设备4台,该设备存放在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辽宁一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需查封设备明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