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908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9日收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执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续行冻结被执行人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登记证明编号为:07414945000877526812的收费质押权权益。
二、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止。
三、冻结期间,未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为被冻结权益办理过户、变更、质押等有碍执行的事项。
冻结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