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永濠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509166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9日收到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293民初16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市永濠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43台红旗品牌汽车。
二、上述43台车未在车管所进行登记,车架号详见车架号明细。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7年2月13日。
四、查封期间车辆未经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准许,不准转让、出租、抵押、质押。
查封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