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宏润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90401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1日收到的辽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1021执保1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唐山宏润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2年,2024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

查封由辽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