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健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70607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沈中执字第7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健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三条生产线及设备:

1、珠海线一条,权属证号(发票)为00563150;

2、茂名线一条,权属证号(发票)为00574675;

3、曲奇线一条,权属证号(发票)为00574675。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