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120101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17日收到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2执恢1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沃华马铃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止。
查封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