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宝合隆瑞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60800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2日收到的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晋02执恢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天津宝合隆瑞实业有限公司出质的存放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878仓库总计65箱钨条,重量3169.07kg。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4年12月16日到2026年12月15日。

三、查封期间内不得为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让、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