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10404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37052019019098、37052019002306、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12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11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08号项下五宗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19098、37052019002306、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12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11号、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0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