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金沙纳米技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40616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8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0411执1656号、1657号、1658号、16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四川金沙纳米技术有限公司厂内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清单,登记编号为攀工商钒钛抵(2014)第42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24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攀工商钒钛抵(2014)第4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