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昊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70810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3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311执104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昊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