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富兴沙石加工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10504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执339、458、4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富兴沙石加工厂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该机器设备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辽宁丰华发展集团营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期限:二年。(2024.10.15-2026.10.14)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