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206228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03民初122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与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编号:寿市场监抵登字(2017)053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所载的动产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 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抵押等一切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寿市场监抵登字(2017)05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