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50441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9日收到的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108民初41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查封丁某某(公民身份证号码:41**************36)名下车牌号为豫17/4P571沃得收割机一辆。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查封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