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县通达铁合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50100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4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1424执保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新县通达铁合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新县下雷镇仁爱村巴幸屯大新县通达铁合金有限公司内的矿热电炉及配套设施。
二、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如该财产有在先查封的,本查封则为轮候查封。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线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