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北方钢铁交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30806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7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11执保6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北方钢铁交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676867691G)数控开卷矫平剪切生产线(厚线)一条、数控开卷矫平剪切生产线(薄线)一条,详见《机器设备查封清单(二)》。
二、上述设备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处置。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