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诺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91449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82民初49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营口诺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设备: 生产用镁砖隧道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1条

摩擦压力机J67-400T 2台

摩擦压力机J67-1250T 1台

储料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2套

配套辅助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1套

数控段东螺旋压力机JZ67-630T 2台

生产用干燥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15条

摩擦压力机 J67-630T 1台

摩擦压力机 J67-300T 1台

二、查封期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6日。

三、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转移、毁损被查封财产。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