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科茂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70701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1日收到的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苏1081财保1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查封扬州市科茂纺织有限公司租赁物拉幅定型机一台(规格型号:XLC-2600-10),位于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仪征市星海化纤有限公司内。

二、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财产的转让、抵押、租赁等登记手续。

三、查封期间为一年,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