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五洲陶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70130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02民初30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沈阳五洲陶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沈阳市法库县苏泊尔大道北侧(沈阳五洲陶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全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附属设备(不含原料产品)。
二、查封(冻结)期限为贰年,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7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