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市安兴煤矿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407014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1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出具的“(2023)新40执1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查封被执行人伊宁市安兴煤矿所有的机器设备、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3年5月8日-2025年5月7日。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