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万润达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恢14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润达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金租【2013】抵字第(B-024-3)号《抵押合同》项下11886套造纸设备(抵押登记编号:莱城工商抵登字(2013)第054号)。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4月6日起至2024年4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及抵押物概况

注: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莱城工商抵登字(2013)第05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