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20200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1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恢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永动押2015-620321000035号,永动押2016-620321000020号)。

二、续查封期限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

三、查封、冻结期间不得对上述财产进行抵押、转让、变更等相关手续。

四、原查封案号:(2021)甘01执恢6号,2021年4月24日—2023年4月23日。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永动押2015-620321000035号和永动押2016-62032100002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