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502628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1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2执6286号之九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4.3米焦炉及附属设备、5.5米焦炉及附属设备(焦炉、煤塔、焦台、配煤仓等)、化产车间机器设备。

二、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