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市鑫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9日收到的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5执恢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担保人沙河市鑫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600t/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一条(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4月1日始至2024年3月3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