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新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20200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13日收到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303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新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详见附页。

二、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2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页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