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2070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4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渝05执恢156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白家庄组工业厂区内的22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9月14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