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振辉矿业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91301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324执1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喀左振辉矿业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即自2026年3月6日起至2028年3月5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