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70511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03民初21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名下生产设备,详见清单。

二、期限:2024年12月4日-2027年12月3日。

查封由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