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70511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03民初21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名下生产设备,详见清单。
二、期限:2024年12月4日-2027年12月3日。
查封由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