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兆龙石油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1912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29日收到的盘锦市公安局出具的“盘公(经)封通字〔2024〕4号”《协助查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公安局查封盘锦兆龙石油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件中的下列财物(详见清单)。

二、查封时间从2024年02月18日起至2025年02月16日止。

三、请在解除查封之前对查封对象不予办理出售、转让、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公安局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解除查封清单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