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凯瑞英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40501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481执恢1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北京凯瑞英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D座18层18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638954Y)名下所有的丙烯制冷压缩机组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注:(2024)鲁1481执保992号与(2026)鲁1481执恢124 号案件系同一案件。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