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通大酒店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50807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2执71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通大酒店名下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续封期限2年,自2025年7月13日至2027年7月12日。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