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大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20804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5日收到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91执45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大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52019013930项下机器设备及钢构。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查封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1393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