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00214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6日收到的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1024执1499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10647488001270951699、10647749001270982148、11795717001409710661、12387303001481957461、14549055001736363524、14762923001764406061、04153282000498263499、0511000170000696号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0647488001270951699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013)威远抵登字第104号。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0647749001270982148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014)威远抵登字第047号。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4762923001764406061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551102020010002。
编号为051100017000069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