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10603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31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38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65台(件)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