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10402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5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1执恢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全部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