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260206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122执恢6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莒县宜兴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莒县工业园彩虹路该公司院内的机器设备3套[日莒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3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日莒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