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金凯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31203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3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82民初3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金凯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编号为1186 3559 0014 1787 3399及1186 3559 0021 8328 1148,抵押财产价值及存货件数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