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01500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0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3执保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在(2021)赣03执保57号一案中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754906634T)名下共计1910项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汇总表)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机器设备汇总表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