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70607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9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2执7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号:津津南动抵登字(2015)第0066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证
注:编号为津津南动抵登字(2015)第006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