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580506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4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525执恢611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一宗(附查封清单)。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4月8日至2028年4月7日)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4月